陽光康養通過老年人能力評估等級劃分,院內將自理區、護理區、認知癥專區進行分區管理,對不同護理級別的長者從生活護理、心理護理等多方面提供不同的專業照護,給長者全方位、多元化的服務。
按照國際失智分期護理的概念,為認知功能下降、有精神癥狀和行為障礙、日常生活能力逐漸下降的失智長者,制定失智分級照護計劃,并組建跨學科照護團隊,對失智長者提供醫養、護理、文娛、康復、營養等全方位的跨學科照護服務,最大化的提升失智長者和家人的生活品質。
| 分級標準 | 服務內容 |
| 無慢性病 | 提醒長者起床,傾倒垃圾,打掃房間、開窗通風、定期換洗床單位 |
| 日常生活活動100分 | 送開水到老人房間 |
| 精神狀態0分 | 提醒老人做好個人衛生 |
| 感知覺與溝通能力完好 | 觀察長者生活情況、提示長者參加文娛活動(交流、溝通) |
| 社會參與0-2分 | 定期做生命體征測量 |
| 年齡<90歲 | 巡視、觀察長者入睡狀況 |
| 能自我管理財務,具有自我決策能力 | 提醒長者進餐 |
| 分級標準 | 服務內容 |
| 各類慢性病患者,一般情況良好,無明顯的器官功能障礙 | 包含0級所有服務內容,另附加內容如下: |
| 日常生活活動65-95分(進食中需要協助把持餐具、大便偶爾失控每周<1次或需要他人提示,小便偶爾失控每天<1次,每周>1次,或需要人提示) | 發放老人藥物,督促老人服藥 |
| 精神狀態1分(情緒低落,不愛說話,不愛活動) | 做好老人個人衛生準備工作包括:漱口、洗臉、洗手、洗腳、洗頭、修剪指/趾甲、剃須、理發等 |
| 感知覺溝通能力輕度受損(意識清醒、看不清書報上的標準字、需要安靜的環境或大聲說話才能聽到) | 為老人做好洗澡前各項準備工作 |
| 社會參與3-7分(督促飲食、二便、分不清年、月、日,可知上下午) | 協助老人漱口、洗臉、洗手、梳頭、清洗會陰部、洗腳,保持老人儀容儀表整潔,必要時隨時更換并洗滌衣物 |
| 年齡≥90歲 | 鼓勵老人自行就餐(或送餐至樓層) |
| 以上2、5、6凡占一條視為符合 | 對餐具茶杯消毒,為老人的毛巾,面盆清洗消毒 |
| 分級標準 | 服務內容 |
| 年老體弱,慢性病患者,行動不便,使用助行器具者 | 包含1級所有服務內容,另附加內容如下: |
| 日常生活活動45-60分(需要他人攙扶去洗手間、沖水、整理衣物、洗澡過程中需要他人幫助、床椅轉移需他人攙扶或使用助行器) | 定期幫助老人修剪指(趾)甲,協助老人剃須、理發(按需) |
| 精神狀態2-3分(已確診認知障礙、每月有幾次身體攻擊行為、或每周有幾次語言攻擊行為、有自殺念頭或自殺行為) | 幫助老人漱口、洗臉、洗手、梳頭、清洗會陰部、洗腳,保持老人儀容儀表整潔,必要時隨時更換并洗滌衣物 |
| 感知覺溝通能力中度受損(意識清醒、辨認物品有困難,講話大聲或說話很慢才能部分聽見) | 老人的飯菜、茶水供應到床邊,協助老人進食、飲水、服藥,清洗餐具 |
| 社會參與8-13分(飲食、二便需要部分幫助、無時間觀念、不能單獨外出、只認常同住的親人、勉強可與人交往,談吐內容不清楚,表情不恰當) | 協助臥床老人穿、脫衣物,協助行走不便老人如廁,協助床上大小便 |
| 需要督促、幫助服藥 | 為老人清洗水杯、毛巾、臉盆,便器用完后及時傾倒、清洗,并定期消毒 |
| 年齡≥90歲 | 工作人員按時巡房,并24小時值班,及時了解老人的身心變化 |
| 以上2、3、5、7凡占一條視為符合 | 為老人保管藥品及發藥,督促吃藥 |
| 分級標準 | 服務內容 |
| 中風后遺癥,各種慢性病后期,不能上下床自行活動,不能上下輪椅 | 包含2級所有服務內容,另附加內容如下: |
| 日常生活活動≤40分(進食需極大幫助或完全依賴他人或有留置營養管、大小便完全失控或留置導尿管) | 為老人保管藥品及發藥,喂藥 |
| 精神狀態4-6分(已確診為認知障礙、每周有幾次身體攻擊行為,或每日有語言攻擊行為、有自殺念頭或自殺行為) | 做好口腔護理、鼻飼護理、壓瘡護理等,落實安全措施 |
| 感知覺溝通能力重度受損(意識清醒或嗜睡,沒有視力、完全聽不見) | 對臥床老人建立翻身記錄卡,按時翻身,做到勤查看、勤翻身、勤按摩、勤整理、勤洗下身,及時更換衣被,保持皮膚清潔、干燥 |
| 社會參與14-20分(飲食、二便方面完全依賴他人、無時間觀念、不能單獨外出、只認識保護人,不辨熟人和生人、難以與人接觸) | 保持老人的舒適體位和肢體處于功能位 |
| 需要管理藥物,督促、幫助服藥 | 遵醫囑正確實施各項治療、按時給藥、準確測量并記錄出入量 |
| 年齡≥95歲 | 對大小便失禁或使用尿布片、尿袋的老人,做到勤查看、勤更換、勤清洗,保持皮膚清潔,無異味 |
| 病情基本穩定,身上帶一根管道或者有一處壓瘡者 | 定時巡查巡視 |
| 以上2、5、7、8凡占一條視為符合 |
| 分級標準 | 服務內容 |
| 長期臥床,不能自行翻身 | |
| 日常生活活動≤40分(進食需極大幫助或完全依賴他人或有留置營養管、大小便完全失控或留置導尿管) | |
| 精神狀態4-6分(已確診為認知障礙、每周有幾次身體攻擊行為,或每日有語言攻擊行為、有自殺念頭或自殺行為) | |
| 感知覺溝通能力重度受損(意識清醒或嗜睡,沒有視力、或完全聽不見) | 包含3級所有服務內容,另附加內容如下:隨時觀察病情變化 |
| 社會參與14-20分(飲食、二便方面完全依賴他人、無時間觀念、不能單獨外出、只認識保護人,不辨熟人和生人、難以與人接觸) | |
| 需要管理藥物,督促、幫助服藥 | |
| 感知覺溝通能力重度受損(意識清醒或嗜睡,沒有視力、或完全聽不見) | |
| 以上2、5、7凡占一條視為符合感知覺溝通能力重度受損(意識清醒或嗜睡,沒有視力、或完全聽不見) |